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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完年後開店第一天就沒跑完全程,難得很多朋友來光顧,但我卻在練完團後提早離開,因為要帶老爸去旅行。
花蓮其實是個早已去得再熟不過的地方,老爸也是那種喜歡到處兜風就很爽的人,所以旅程輕鬆愉快。途中討論的除了有些要放進家書的故事外,主要還是將來經營民宿的計畫。

三天結束,傍晚到家,按照慣例先清理一屋子貓肆虐後的痕跡,順便扁了牠們一頓,然後準備上班。聽說這幾天店裡生意很差,可想而知,有些朋友打電話來,聽說老闆不在,他們也懶得跑這一趟,無奈,但這是可以料想的事實。

看了一些其他板上的討論,我覺得我很想說的是:這家店開了兩年,除了服務一向在這裡廝混的舊朋友們,也提供給熱音社那些孩子們一個去處外,最重要的,是給盼不到簽書會或來不了簽書會的板友及讀者們一個可以找到我的地方。事實上,兩年來我們在這裡不管自辦或提供場地給人家辦的板聚不會超過五次,因為對店家經營而言,打開店門就是成本支出,如果營業額沒有超過三千以上,那這天註定就是虧本,而坦白說,除了我自己的音樂派對之外,這裡沒有哪個網路活動可以超過這個最基本的消費額度。

所以,如果是在營業時間內,當然我很歡迎誰要在這裡辦網聚之類的活動,我們也很樂意開放地下室的空間給客人使用,然而,如果是在非營業時段,基本上我願意開門的機會不高,所以也絕對不會希望或要求或拜託誰來打擾我跟工讀生們的非工作時段,除非,這些客人真的跟我很熟,熟到不只是一個各板板主跟板友之間的關係。

因為看到那些討論裡的某些文章,我很有這種感觸,說得好像我們求人家來辦活動似的,我很想罵髒話,不知道那些只會喝花茶的人腦袋在想什麼,他們永遠不會明白的是我可能要連賣三十壺花茶才能讓一天的盈虧打平,或者他得能連續喝上三十壺花茶,才有資格叫我在我該睡覺的時間開門讓他進來。而事實上,我寧願陪那種很能喝的客人連喝三十杯純的伏特加,也不願調製這三十壺花茶,因為儘管可能會醉死,但至少我可以省事得多。
所以,結論很簡單:我們從不勉強任何人踏進來。如果你有很強的消費力,我們會很歡迎;如果你的消費力普通,但非常隨和,我會更歡迎。

只對某些特定的人,我想說:如果你只有一壺花茶的能耐,卻要他媽的雞雞歪歪,那很抱歉,請你到其他地方去聚會,不要來讓我看得礙眼,還連累了我的工讀生跟店長,以及那些因為你而被我跟著瞧不順眼的小朋友。
老話一句:
我不是個個性差的人,我只是有自己的標準,高興的歡迎賞臉,不高興的可以滾遠點,反正我得罪的人這些年來很多,不差你一個。

穹風 2009.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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