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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一種會心的關係,可以天涯遠、比鄰近,交情深淺以交心程度而定;交心的朋友,不常碰面、不常往來,不囉唆、不猜忌,沒有不能說的話,也能體諒對方的處境或心境。
合則來,不合則去,來者不拒、去者不留。多年來我始終這樣定義朋友關係,也始終維持在這樣的原則上,這是一個不應該打破的平衡關係。
至於怎樣界定何者可謂朋友,對我而言,大概就是我們可以一起喝酒抽菸吃檳榔,還免費講我自己八卦給你笑的時候,我們就差不多可以算得上是朋友了;而所謂的過命交情,則是當我有難時,你會伸出援手,或者當你ㄉㄧㄠˊ車在路邊時,我會去救你的程度。
如果你想發展的是超越友誼的關係,那你最好說清楚,不然我就一切都以「朋友」定義,而不做任何多餘聯想。在我的世界裡,真遺憾,「日久生情」這種事發生的機率比火星人出現在東森新聞說哈囉的機率更低。

我不排斥任何想跟我交朋友的人,也不挽留任何想結束朋友關係的人,因為成年人應該對自己的去留作仔細思考與判斷,當然也要承擔結果或付出代價。
你說:我們可以交個朋友嗎?
我就說好,可以試試看。
你說:我們以後不要再當朋友了。
我也會說:好,那你慢走。不過卻絕對不會問你原因或做任何挽留。

在朋友關係結束前,無論多遠或多久,只要我還活著,那朋友關係都不會改變,會相挺到底;在朋友關係明確告終之後,無論你是誰、有什麼需要幫忙的地方,哪怕只是幫你嘴上的香菸點個火,我都會說:你等下輩子吧。
至於,有沒有從不是朋友而變成朋友,又從朋友變成不是朋友之後,還可以再度變成朋友的?很抱歉,幾乎沒有。因為我不求別人給我機會,當然也就不喜歡給別人機會。唯一一個這樣的例子,是小寒,而我相信,不會再有人能跟她並駕齊驅。
所以,我珍惜我的每個朋友,也希望我的每個朋友都珍惜我這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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