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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種接近瘋狂的方式在練團,要這麼持續操兵兩星期。今天下午按著歌序在跑時,我忽然覺得很慶幸,自己居然是個過了三十歲後,還能夠花大把時間在這種「大人」們眼裡像是在玩的事情上。這是在玩嗎?當然是呀。音樂要是不好玩,那還有誰想拿起樂器呢?所以雖然說是為了廿九日的表演在練習,但事實上更重要的是要享受那份樂。

這種玩樂班的練習,總好過前幾天在店裡練團練到翻臉,殺氣騰騰的樣子好吧?態度決定一個人的價值。我這麼認為。當一個人有了敬業與謙虛的態度,才能認真去聆聽與接受別人的看法,並且積極朝著未來前進,否則,就只能原地踏步,甚至被淘汰。被我罵,總好過進了錄音室才被錄音師侮辱,對吧?而且我覺得自己很客氣了,那要是當年貓咪在,他大概已經揮拳頭扁人了。
所以,週四練團,週五去台南一場痛快的演出,週六練團,然後週日也要練團,就是這樣無止盡地持續練到表演那天。等表演完後,大家就可以開始籌錢準備做第二張唱片了。這次我們會做得更好。

我是覺得,以前會很在意一些跟偶像作家有關的包袱,但現在在玩音樂,就像昨晚跟「長毛怪」的主唱聊天時提到的,好不容易可以用力地唱自己的想法,那是多爽的事情,是多少人夢寐以求但卻做不到的。所以,現在我很想這麼說:
幹,那些連玩音樂或做音樂都要耍官僚,一天到晚嚷著要封殺誰或排擠誰,搞得非我族類就要趕盡殺絕,但是心眼又很小,喜歡搞派系,還弄些冠冕堂皇的名目去渲染自己的名氣,可是做事卻偏頗又毫不客觀的那些人,雖然我很尊敬你跟你們這些前輩為了獨立音樂的努力,但你們已經腐敗到了應該跟陳水扁關在一起的破爛噁心了。
先讓我對你跟你們的偉大貢獻一鞠躬,然後我要對你跟你們說:
幹,你跟你們都去死吧!
對,就是說那個人跟那些一天到晚想捧這個人LP的那些人。

然後稿子已經交出去了,很高興十萬字就這樣愉快地完成,真的好愉快,把想故事跟蒐集資料的時間扣掉,真正努力地坐在電腦前敲鍵盤的時間大概只有十天,用每天都在八千到一萬兩千字的速度左右,把自己的臉又弄成黃綠色,又開始吃維生素跟保肝藥,而且一寫完就開始想著接下來還有未完成的故事想接著寫。
上次那個前輩說每天最好不要超過三千字,我也覺得有道理,但事實上手感有了你想停也停不下來,或者交稿期限到了,你想停也不能停。而且如果你是一個訓練有素的好作者,基本上一天的字數多寡,不會太過影響你文字的品質。只有浮誇又神格化的那些豬頭才會讓自己文筆變零分。
靠杯,我還在婊人。但是我承認我在婊人。沒關係,永遠都是這麼一句話:拎被這輩子得罪的人很多,實在不差那幾個。況且我也不是第一天得罪他們了。

非常期待八月廿九日的演出,那一定會是成軍七年多來最棒的一次演出,因為好歌都要上台,而且會有很棒的一群樂手陪我一起表演。
所以我很希望每個能來的人都一起來,雖然地方有點遠,但是交通不會太不方便,至少公車還停在月光咖啡館的店門口。反正都說了,從今以後至少兩年不會辦什麼簽書會了,除了樂團演出或演講之類的,將不再有什麼公開行程。因此,我很珍惜這樣一次重要的活動。
當然,我也會很希望,那些不能來的人,請不要接連跑出來給我一堆亂七八糟的破爛理由,你不會因為那天下午沒唸書,就因此而大考失利,也不會因為地點不在你家門口,就真的遠到來不了。下午三點開始,六點我就讓它結束,就算台中到花蓮,也不超過晚上十二點。當然,這是自己手記,所以我寫自己的真實想法。
做人做事,很多時候只有要跟不要,沒有能或不能,理由誰都會找,但是理由要讓人家絕的漂亮;如果理由怎樣也漂亮不起來,那就乾脆別拿出來講,省得人家看了倒胃口。這是我很真實的想法,這次就沒有影射或針對了。我知道手記很多人會看到,拜託不要對號入座。 
吠完,洗澡,掛遊戲,睡覺。明天練團。

穹風 2010.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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