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大師們講話為何要這麼文謅謅。
其實講白了意思是非常簡單的:
人做一件讓自己開心的事情時,「意義」與否就不重要了,比如打手槍。你打手槍時會考慮這樣做的意義嗎?不會。那就對了。
反之,當你做一件讓自己很痛苦或賭爛的事情時,唯一能讓自己覺得好過一點的,就是你可以找個「意義」來說服自己繼續受苦受難。比如做功課或加班。
而我們活著的這輩子,往往就是在這兩種心情或情境下不斷交錯。
夠白話了吧?這樣大家都看得懂,為什麼妳非得寫得連我這個三十歲的人都看得一頭霧水的文字呢?
擺明了欺負人嗎!?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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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看完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先大笑,笑完在繼續打留言。 舉那例子是還頗生活化的,卻也頗讓人尷尬的。 (( 呵呵,一笑而置之。 是啊,做一件讓自己感到快樂的事情,確實不會去想為什麼,或是它所謂的意義在哪;而做一件讓自己難受、不喜歡的事情時,便會想一堆理由來說服自己繼續堅持下去。這真的中肯! 看完真是頗有感觸,還感觸良深呀!XDDD
原文的作者可是一位大名鼎鼎的台灣現代文學女作者哪。
唉,換了大頭貼了XD 怕您認得大頭貼認不出我是誰呢= =" 之前我的大頭貼是一隻狗:) (( 撲,我家狗兒子。 來跟您通知一下換大頭貼的事XD
名字不改我就會知道是你了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