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埔里清理廚房,很火大。叫人家來清理,你理當先做好準備,雜物要移開、清潔用具也要先預備好,而不是等人都到了,才開始慢慢動作。當場發飆。
一下午忙完,已經腰酸背痛,玻璃窗跟鋁製窗架上都卡了陳年油垢,非常難以刷洗,忙完後吃了頓飯又回台中。

作為樂團的領導人,在督促團員練習的這件事上,我已經盡力,也覺得很無力了。誰愛練不練並不是我能做決定的,去教人還要看人臉色,我更覺得匪夷所思。
你要知道自己剩下多少時間要上台,要知道自己程度跟表現到哪裡,要知道自己已經花了多少時間,要知道自己這段時間以來究竟有沒有顯著成效,如果都沒有,那就要檢討自己練習的份量多寡、練習的方式對錯,有人可以教你時,更要注意自己的態度怎麼樣。你今天放假不用上班,但卻不想練,你還能何時練?你今天跟以往一樣,沒有嚴重感冒,但喉嚨也從來沒好過,那你何時能練?於是我就不多說了,只是覺得無奈跟憤怒而已。自己的想法如果放不開,嘴巴不張開,態度不改善,別說我不是職業歌手了,就算我是國際知名的教唱歌老師,我都幫不了你。
而我覺得就算是偏私袒護,我也做得夠多了,現在我不想再忍受下去。所以卅日表演之後,如果看不見態度與練習的改善或成效,那我決定拿掉所有女主唱的歌,只留下和聲的部份,直到又找到新的女聲為止。這件事再繼續下去,而我得去面對來自內外的負面批評,又無法有效的改善,我自己更受不了。
所以我沒有暴怒如雷,這一回我不想再摔吉他,咱們就直接換人。我以前這樣警告過,我現在就會直接這樣做。這次不必再浪費時間多談廢話,我聽廢話聽夠多,看大餅也看夠多了。

晚上開車回來幾乎睡著,一來清掃很累,二來心情太差,把音樂開得很大聲,哼哼唱唱總算讓精神好一點。想了關於小說的東西,準備寫今年跟商周談好的第三本書,二月底前希望可以順利完成,那就接著寫其他的東西。

月光前幾天出了點事,女客人晚上來,喝了很濃的調酒,離開時有嘔吐,隔天猝死。現在在等驗屍。當天是我兒子上班,他已經強調那杯酒很濃,客人硬是要喝。我說這實在怪不得人,沒人拿刀逼著你喝那杯酒,也已經勸你別喝。那今天真的喝掛了,該算誰的帳?酒沒問題,因為當著警察的面,一杯一模一樣的調酒別人一口飲下也沒事。
說店家有責任嗎?你去7-11買酒把自己喝死了,你說7-11的工讀生會不會有責任?他不在這裡喝,也可能會去其他地方喝。那出了事要賴給誰?日本有如此法令,說客人在店家飲酒後如果肇事,要追究店家的連帶責任。老實說我覺得這樣很不公平,針對此事亦同。雖然我已經不是老闆,但站在自己曾主持過那家店的立場,我會說:任何人都可以進來喝一杯,喝完後請健康離開,離開後怎麼樣,本店恕不負責。因為每個來的人都是成年人,你應該知道自己能不能喝,能喝多少。所以我跟兒子說,且寬心,等驗屍。這樣就好。他只是個時薪一百的員工,輪不到他有事。
很煩,很累,心情非常差的一天,還是早點洗澡睡覺好了,唉。

穹風 201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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