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還沒從那四個字裡回過神來,我就接到一通很要命的電話。那是楊博翰打的,叫我最好快點回台中,不管多晚,他都會醒著等我。
心神不寧,懷著不安,在采薇的抱怨中上了客運,急忙忙趕回台中。本來她還打算帶我到東區的夜店去喝酒,但現在所有計劃都泡湯了。再三道歉,我答應下次好好補償她。買了票,上了車,我先撥一通電話給楊博翰。
「快回來,帶我去看醫生。」他電話裡是這樣說的:「我現在滿頭都是血。」
楊博翰滿頭都是血?我很難想像那樣的畫面,到底發生了什麼事?問他要不要先找劉建一比較快,等我回到台中,他可能已經死於失血過多。
「找他?找他幹什麼?」頓了一下,他說:「那小子人在我旁邊,正在抽菸,而且現在馬上就要回去了。我告訴妳,這一頭的血,就是他幹的好事。」
兩個從小一起玩到大的死黨居然可以打起來?我聽得匪夷所思,不過在釐清緣由之前,我問了一個讓楊博翰大叫的問題:「他呢?他有沒有受傷?需不需要去醫院?」
「我都快死了妳還在管他要不要去醫院?」他叫著:「他媽的他連皮都沒掉啦!」

沒說原因,但我隱約可以猜想得到。上車前我還問采薇,搭什麼車最快,她說統聯客運。不過我看也沒快到哪裡去。焦急著到台中,換搭計程車,飆到民俗公園,楊博翰就住這附近。
「怎麼會搞成這樣?」剛到民俗公園外面,就看見楊博翰摀頭坐在路邊,看來血已經止住了,只是也染紅了手裡的整條毛巾。我幫他拿開毛巾,撩開一頭長髮,略看一下,傷口不深,但裂開的縫可不小。
「酒瓶砸頭,跟拍電影一樣呀。」他似乎也沒那麼痛了,背靠在圍牆邊,他說。
「劉建一拿酒瓶砸你頭?」我懷疑自己有沒有聽錯。
「是呀。」他點了一根菸,很瀟灑地靠著牆,跟我說:「今天晚上那小子不曉得在哪裡喝醉了,還帶著酒來找我。喝著喝著,忽然開始抱怨起來,說自己是個沒用的東西。」
「沒用的東西?」
「是很沒用呀。我問他喝了多少,他說喝掉兩瓶啤酒。兩瓶哪!兩瓶啤酒就醉了,果然沒用透頂。」他笑著說。
「少跟我扯淡,到底是怎麼回事?」瞪著他,我問。
「他說大家都在進步,我半年前就考上醫學院,羽華一定也會有不錯的大學可以念,未來應該會到台北去。而妳也不差,妳會日文,又在補習班工作,以後可能還會回日本去。只剩下他一個人在這裡,不知道自己能幹什麼。」楊博翰說:「我就問他呀,問他自己有沒有什麼期許,他說他想去學美髮,這個妳知道吧?做頭髮的。」
看我點頭,楊博翰說:「我說這個也不錯,但他一口又一口的喝酒,一邊喝一邊說,說什麼他現在連筆都拿不好,字也寫得亂七八糟,以後怎麼拿剪刀剪人家頭髮。」
「說重點好不好?」我指指他的頭。
「重點來了,重點就是我跟他酒喝完,一起跑下樓來,到便利店去買酒,還順便買了幾支自來水毛筆,我想看看他現在的字到底有多醜。結果妳知道他寫什麼嗎?」
「晴耕雨讀。」毫不思索,我說。
抬頭,怔怔地看著我,看了半晌,楊博翰嘆口氣:「這就是我們打起來的原因。」

還好醫院就在附近,醫生把他傷口裡的玻璃碎屑挑出來,然後縫了五針。走出急診室,坐在外頭的椅子上,街上還有來往的車輛,霓虹依舊閃爍。就從那四個字開始,楊博翰繼續跟我說故事:「我就問他呀,看到別人都在進步,那麼他有什麼想法。妳知道他怎麼回答我嗎?那個渾球非常老實地跟我說,說現在一點打算都沒有,因為他滿腦子都在想,到底愛情跟恩情有什麼差別。」
「愛情跟恩情?」我一愣,但隨即皺眉,這五個字似乎是我無意間先跟劉建一說出口的,看來在他心裡引起了很大的波濤。
「他說,這些年來,羽華對他有莫大的恩情,一輩子都還不了。那小子完全不管我已經綠掉的臉,還跟我說他覺得自己這幾年來,腦袋都沒這麼清醒過。」楊博翰恨恨地說:「我看他腦袋最不清醒的,大概就是現在。」
我忍著笑,雖然事情的發展讓我非常關注,但楊博翰描述起來,就是讓人覺得好笑。
「所以我替羽華揍了他兩拳,這個連恩情跟愛情都搞不清楚的渾球,讓一個那麼好的女人,為他浪費了三年光陰。」
「他沒事吧?」我急忙問。
瞪我一眼,楊博翰說:「他會有什麼事?打兩拳死不了的!」
「嗯。」點點頭,有點不好意思,我只好閉嘴聽他繼續說:「兩拳打完,我還要繼續扁,他居然跟我說,這輩子不管在哪裡,不管跟誰打架,從來他都只讓人三拳。妳聽聽看這是什麼屁話?我馬上在他臉上又捶了一拳,打得他流鼻血。」
「流鼻血!?」我終於還是叫了一聲。
「這一拳是重了點啦,但是第四下我打得很輕呀,只有輕輕踹一腳而已。結果妳看到了,這渾球居然馬上站起來,完全不顧我們十幾年老交情,手裡的酒瓶就往我頭上砸。」

至此,我已經完全無言,這種打架的理由還是第一次聽到,而箇中緣故,又讓我說什麼都不對。
「所以,」他攤手:「或許外表看不出來,但是妳確實已經讓他完全亂了腳步,就跟當年一樣。」
「當年?」
「那年妳離開時,一個字也沒跟他說,老實說,他還沮喪了一陣子。」楊博翰忽然笑起來,說:「妳知道的,劉建一嘛,臉上永遠沒有什麼表情變化,嘴裡也逞強得要死,但誰都看得出來他很失望。」
低著頭,無法回答,我只能默默回想當年。那時候,我並沒有明白地感覺到什麼,甚至還覺得只是自己在對劉建一一廂情願。他亂了什麼腳步?我卻一點都不懂。
「妳知道他看到牆上那幾個字的時候,高興成什麼樣子嗎?可是一邊高興,他又一邊難過,因為妳已經去了日本,再想跟妳說什麼都太遲了。老實說,我很少看到他那種表情,這個人很直線條,認識那麼多年,他很少有那種複雜的心境的。」他說:「而更後來的事妳都知道了,情況愈來愈糟,他根本沒臉跟妳聯絡,連信都不敢寫。就那樣三分不像人,七分倒像鬼地活著,直到他被警察逮了,弄到保護管束,讓葉老師帶回台中,然後遇到羽華為止。」
「但是羽華對他很好。」
「可是不管羽華對他再好,如果心裡沒有真正的愛,那麼再好也沒有用。無論付出多少,全都只是恩情。倘若妳不回來,或許他會把這份恩情當作愛情,用自己的一輩子時間來回報給羽華。」
接下來的話不用再說,我也已經明白。所以我問楊博翰,現在怎麼辦。
「誰知道?」他又抽完了一根香菸,嘆氣,他說:「等天塌下來好了,反正遲早都會塌的。」

有點疲憊的腳步,慢慢地走路回家。不想搭車,我需要一點安靜的時間,讓自己好好沉澱一下,也試著在腦海中,拼湊出一個看似熟悉,但卻又陌生的形象。那形象中的男孩,非常沉默,非常內向,永遠不讓人真的明白他在想什麼。他的壓力很大,他的遭遇很艱辛,以至於他從來不敢向這世界多要一點什麼。但他也有情感,也有渴望,只是造化弄人,弄得有點過了頭……
絲毫不覺得腳酸,今天的鞋子是有跟的,一直走到住處附近的巷口,我都還覺得這趟路太短,不夠讓我想清楚。站在樓下,忽然沒了上去的心情,我甚至有點害怕,當一個人獨處在房間裡,看著空盪盪的屋子時,會忍不住就想他想一整晚。矛盾哪!從沒這樣強烈地思念,卻又害怕思念將我吞噬。

於是我卻步了,掉頭,轉身,我拎著小包包,走往巷子尾端,那兒有家便利商店,或許我也應該去買瓶酒,把自己灌醉,好狠狠地睡一覺,但願明天中午醒來時,會發現一切不過是場夢,而我人還在日本,還要去練習啦啦隊。
巷子不長,街燈昏暗,走不了幾步,我看見轉角那家便利商店紅白兩色鮮豔顯眼的招牌。喝什麼酒好呢?我正盤算著,走過街角,一轉身,心裡所有想過的酒的種類忽然全都拋到了九霄雲外。劉建一蹲在便利店外面的階梯邊,手上連條毛巾都沒有,也無法擦去鼻子跟嘴邊已經乾掉的血漬,看到我忽然出現時,已經酒醒的他,狼狽地丟了手上的菸,像條受到驚嚇的流浪狗,半句話也說不出來。
-待續-
若這是五年前,我會像她一樣瘋狂地愛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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