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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真是意志薄弱的動物。前天晚上在遊戲裡對嗆,說好見一次就互砍一次的,結果昨天晚上巧遇對方的黨主,聊完之後居然大家相偕去打副本。真奇怪,不是說好了要當死對頭的嗎?打完居然還饋贈禮物耶?

看到張大春老師批評「文化創意產業」的文章,心裡在想,其實這個名詞也不見得有什麼錯,每個創作者都是單打獨鬥,永遠都為了五斗米在汲汲營營,那也沒有比較風光一點,要說風骨,是真的很風骨,站在寒風中,骨瘦如柴的那種風骨。不過,如果創意產業是由創作者來主導,那當然再好不過,至少不同領域裡的創作者,可以有結合的機會,增進交流的空間,甚至獲得更大的商機。原諒我如此銅臭,但沒辦法,沒飯吃就沒尊嚴,人就是這樣。

不過我想張大春老師的看法也沒有錯,如果文化創意產業是由一堆商人來主導,如果這個產業的唯一目的是假創意之名,行剝削之實,把創作者榨乾,特別強調,這種榨乾並非是榨乾創作者的全部,他們攫取的其實只有他們眼中,那個創作者值錢的部份。比方說,唱片公司可能只要這個創作歌手的芭樂歌,其他的完全棄如敝屣。當這個創作者的這部分已經掏不出新鮮貨時,也就是他被遺棄的時候。集團的壓力迫使創作者沒有反抗空間,而集團也不願以鼓勵創作為真正的職志,如此一來,那這些所謂的文創產業就真的跟土匪沒多大差別了。

而我認為,確實目前在台灣,絕大多數的「文創產業」都是土匪,這昭然若揭,甚至批判的聲音一定有比張大春老師更早的,只是人微言輕,一直要等到張老師開罵了,才有新聞點可以爆發而已。但問題是,其實我們也知道,現實不會因為張老師這樣一篇文章而有所改變,土匪集團終究還是得混飯吃,誰有財力、有通路,誰講話大聲,不高興你可以不要寫,滾一邊去。創作者可以抒發滿腔憤怒,但最後可能還是非得低頭不可。比如我就是。

多年來一直以張大春跟駱以軍老師作為自己在「文學」方面的追隨對象,不能以師事之,是最大的遺憾,看到他們或者批判文創產業,或在文學的路上踽踽獨行,會覺得他們非常有毅力,明知這條路何其坎坷,但人家還是用心斟酌每個字句,不願沾染上半點庸俗氣息。那是我們很難做得到的。
所以我說自己寫的是大眾娛樂的文字,不好意思被稱為「作家」,寫出來的東西只有啟蒙的功用。但願看了我的文字的小朋友,能因此而覺得文字其實不錯,或許有一天他們就會發現,在穹風之上,還有更精彩動人的文學殿堂,如果哪天他們因此而不再看穹風,我也會覺得很開心。

但事實上事情一定不會這麼簡單,從台灣這幾年在「文創產業」搞出一堆垃圾明星作家,結合出一堆垃圾產品,既培養了一群驕傲的腦殘明星,又順便製造出一堆腦殘讀者的現象看來,就知道其實我只是一廂情願。
短篇小說的精粹要務在哪裡?中篇小說的架構在哪裡?長篇作品的醞釀與安排在哪裡?詩不詩、散文不散文的東西滿街都是,文字跟影像有異曲同工之妙,但絕對不能等同視之;音樂與文字可以互相配合,但配合出來的程度有多少內涵?坦白講我也看不太見。而這一切都還真多虧了我們台灣的文化創意產業,他們不移餘力在塑造經典,卻不知道這「經典」前面貼的標籤分類是在「腦殘區」。然後文化就沉淪了,然後文學差不多也就死了。文化創意產業你們幹得好,我要按個讚。

文學沒有一定的界線,但文學之美的考究卻有相對性的比較標準,當文學人對這現象束手無策時,普羅大眾就更不可能得窺其中端倪。張大春老師的文章是個很大的呼喊,但我相信他只會得到空洞的山谷回音,因為這幾年來,我跟米漿最大的感慨就是文學他媽的老早就死了,我們也想寫點兩百年後可以被傳頌,或者足以被編進下一本台灣文學史的東西,但那種東西別說被看見了,你連寫了都沒人要,是要怎麼傳下去?比我們寫得好又不得志的創作者太多了,請問「文化創意產業」的大老闆們,你們鈔票眼睛的毛病治好以後,可以稍微看一下他們嗎?
市場低迷,讀者腦殘,不是市場或讀者的錯,是大老闆們、文學觀察家們、老師與家長們的問題。你們給什麼或不給什麼,才造就這樣的環境。噢,還有偶像明星們,你們下什麼蛋,觀眾吃什麼蛋,就會長成什麼蛋樣。真的,不管是誰都一樣,做人要有良心,不然以後會……那個那個的。

穹風 201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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