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社會的治安其實也不是真的無可挽救吧?把貪污的法官槍決、把性侵的歹徒槍決、把搶道的砂石車司機槍決、把製造假筆錄或吃案的警察槍決、把貪污的總統跟他老婆槍決、把逮到的詐騙集團全體槍決,把週末夜晚成群結隊騎車亂飆還亂砍人的小鬼也....不對,這樣的小鬼很有用,殺了他們固然可以改善治安,但未免浪費,應該每個小鬼發一把開山刀,再配一輛改裝機車,搞不好三天就攻下廈門,一個月後我們就在天安門插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了。
社會治安不會很差啦,只是太多該槍決的沒槍決,都在路上滿街跑,或在牢裡等那些高喊廢除死刑的豬頭來救他們而已。
幹。吳子雲,你想不想移民?我是真的覺得日本可以去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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